在期货交易里,每日结算价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它是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准确理解每日结算价的确定方式,对于投资者把握自身持仓状况、评估交易风险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其每日结算价的确定方法存在一定差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国内几家主要期货交易所的每日结算价确定方式:

期货每日结算价怎么确定?  第1张

上海期货交易所:若某期货合约当日有成交,其当日结算价为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若当日无成交,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等合约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郑州商品交易所:除期权外的品种,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对于期权合约,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期权结算价计算公式确定。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中证1000股指期货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最后一小时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中断的,扣除中断时间后向前取满一小时视为最后一小时。合约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国债期货采用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合约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为了更清晰地对比各交易所的结算价确定方式,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表格:

交易所 有成交时结算价确定方式 无成交时结算价确定方式 上海期货交易所 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大连商品交易所 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郑州商品交易所(除期权) 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 按期权结算价计算公式确定 无明确说明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 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 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投资者在参与期货交易时,必须清楚了解所交易品种所在交易所的每日结算价确定规则。因为每日结算价会影响投资者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如果结算价不利,可能导致保证金不足,需要追加保证金,否则可能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同时,结算价也是计算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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